针对五金锁具开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的诸多漏洞,不少城市在对开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,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政策。长春市政府颁布了《长春市锁具维修业管理办法》,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,并在维修锁具时填写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《锁具维修登记三联单》,没有公安民警在场不得开启锁具;广东省通过成立针对性强的“开锁协会”进行专门管理,同时实行联动机制,由公安局110或广东省锁具维修应急服务热线统一受理维修服务业务,在开锁过程中由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当地民警到锁具维修现场监督。
【事件】犯罪嫌疑人张某先后三次利用开锁匠陈某,打开老板家门入室行窃,以报“扣钱之恨”。张某因盗窃罪被批捕。开锁匠陈某因无主观故意,免负刑责。
开锁匠陈某因为“老实不多话”,被张某看中多次利用,成为其报复谋利的“工具”;因为“老实”,所以多次被骗;因为“老实”,所以疏于查看“证件”;因为“老实”,所以主观无共同盗窃故意;最终,也因为“老实”,就不负刑事责任了。“老实人”被免于刑罚,符合法律正义,但这样的“老实人”,也给我们财产安全带来了隐忧。不知开锁业中还有多少如陈某一样不看证件就开锁的“老实人”?我们又如何去规范这样“老实人”的行为,给开锁业及民众的财产安全加上一道“安全锁”?
江苏在5月1日即将实施的《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中,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,且对经营开锁业提出了管理规定:承接开锁业务,应当确认委托人拥有闭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,不能确认的应当拒绝,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;现场开锁时,应当如实填写《开锁服务记录单》,由委托开锁人、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、注明联系方式,并留存备查;对委托人的身份和财产信息应当予以保密;不得出售、出借专用开锁工具。未经公安机关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培训、传授开锁技术。对开锁行业加的这道“安全锁”,必将给需要提供上门开锁服务的民众吃了一颗“定心丸”。
但在过渡期间,相关方面应该拿出措施超前介入,学习兄弟省市的做法,有效地规范开锁公司,让我们的财物也及早加道“安全锁”,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。